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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印發《中國通用技術集團經營管理人員履職“十不準”規定》的通知

添加時間:2021-11-10 點擊量:6223

集團紀檢監察組、各產業子集團、二級公司(事業部、小組)、集團公司各部門:

為進一步規范集團各級經營管理人員從業行為,要求集團各級經營管理人員樹立良好自律意識和行為習慣,經集團2021年第51次黨組會審議,現將《中國通用技術集團經營管理人員履職“十不準”規定》(以下簡稱《規定》)印發給你們,請積極宣傳貫徹并認真遵照執行。

本《規定》適用于集團各級從事經營管理工作的所有從業人員。如有違反《規定》的,一經查出,一律先行停職,并根據違規行為情節輕重,給予相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、政務處分,直至追究法律責任。

本《規定》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解釋,自印發之日起施行。

特此通知。

附件:中國通用技術集團經營管理人員履職“十不準”規定


     2021年11月4日




附件


中國通用技術集團經營管理人員履職十不準規定

集團各級經營管理人員應具備良好的職業操守,在企業經營管理活動中遵守下列規定:

一、不做假賬。

二、不設“小金庫”。

三、不違規拆借資金。

四、不違規對外擔保。

五、不違規投資。

六、不違規兼職取酬。

七、不拿任何形式的回扣。

八、不利用職權為自己和親友謀利。

九、不向下屬和合作伙伴公司索取利益。

十、不泄露企業秘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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